第1則。為法界眾生發心行事。每一眾生的發心行事,應為法界眾生的
除苦──大悲,
成樂──大慈,
而動作──方便。
每一個人的發心行事,應未世界人群的除害成利而動作。
以茲和平原則:
若應用到世界人類,則為國際和平;
若應用到國家民族,則為國內和平。
——太虛大師,
恭請 海濤法師開示:以世界為道場第2則。為法界眾生的發心行事。每一眾生的發心行事,應為法界眾生的
除苦──大悲,
成樂──大慈,
而動作──方便。
每一個人的發心行事,應未世界人群的除害成利而動作。
以茲和平原則:
若應用到世界人類,則為國際和平;
若應用到國家民族,則為國內和平。
——太虛大師第3則。佛教的普及精神。寺院和出家人雖是代表佛教者,但信佛學佛者實不拘於住寺院的僧尼。
學佛者是需要普遍深入社會,方能表現出佛教的普及精神。
——太虛大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