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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大師:祭祖用素食

【生活佛法】印光大師:祭祖用素食

《祭祖用素序》白話譯文:⠀

食肉這件事,真是一件大怪事,但因為人們養成習慣已經太久了,不知道食肉錯誤的,反而認為有肉才算是禮節。 所以祭拜天地,祭祀祖宗,奉養父母,接待賓客,都以肉作為表示誠心、孝道、恭敬的禮物。⠀

世間的聖人,不來宣說三世因果,六道輪迴的事理,也隨順世俗人情來做,又再諄諄教誨仁慈人民,愛惜物命的大道。 推究聖人愛惜物命的仁慈,可知用肉來表示誠心、孝道、恭敬並非聖人的本義。⠀

表示我的誠心、孝道、恭敬,應當以極其慈祥清淨的東西才可以。 怎麼可以用豬、羊、雞、鴨、魚、蝦等極為穢污的動物,且又活活殺死它們呢。 這些動物在死的時候,它們的悲慘疼痛怨恨,難以用語言宣說。 有仁慈之心的人,怎麼忍心以殺害這些動物,來表示我的誠敬呢?⠀

試著想想,這個誠敬,是順天理的誠敬呢? 還是悖天德的誠敬呢? 仁慈的人祭祀祖宗,還要去求仁者家中的粟米,來祭祀祖宗,現今卻去求屠夫刀下的肉,哪裡還能稱得上是誠敬呢?⠀

由此說來,殺生來祭拜天地,是違逆了天地的好生之德,天神地祇,哪會將這些污穢的東西當作香潔,而來享用這些供品呢? 大概是這些祭拜的人,想要藉這個儀式來自己享用這些祭品罷了。⠀


至於祭祀祖宗,侍奉父母,接待賓客,應當想想有利益於祖宗、父母、賓客的,才算合理。 現今以極為慘酷的殺業,作為我誠敬的表示,而令祖宗、父母、賓客共同承擔殺生之禍,這個誠敬,是禍害,不是誠敬。 何況一切眾生,都是過去父母,未來諸佛,哪有不去救濟,反而為了表達我的誠敬而來加以殺害的呢?⠀

《梵網經》中說:「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故六道眾生,皆是我父母 。而殺而食者,即殺我父母。」

《楞嚴經》中說:「以人食羊,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,死死生生,互來相啖,惡業俱生,窮未來際。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 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」

《入楞伽經﹒ 斷食肉品》說:「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在生死中,輪迴不息,靡不曾作父母,兄弟,男女,眷屬,乃至朋友,親愛,侍使,易生而受鳥獸等身, 云何於中殺之而食。」

世人只知道現世,不知過去及未來世,所以殺害它們的色身,來填充我的口腹,還認為是理所應當。 如果知道它們生生世世,互相酬報償還,以及我與這些動物,互為父母、兄弟、眷屬,互相生養。 互為怨家對頭,互相殺害。 不要說不敢自己吃,即使是祭祀天地、祖宗、侍奉父母、接待賓客,也不敢用肉了。⠀

因為肉是精血所成的東西,認為天地神祇會吃這些東西,就如同誣陷一個人吃骯髒的東西一樣。 用肉來祭祖、奉親、待客,就如同殺過去的祖宗、父母、賓客,來奉養現在的祖宗、父母、賓客,又令祖宗、父母、賓客,永劫常受殺報啊!⠀

暫且不要說人畜輪迴,虛無渺茫,難以稽考,史籍中記載的,多的難以數清。 即使是眼前的所見所聞,也有不少。 固當深信,不要再造殺業,因為既然造作殺業,必定遭受殺報。⠀

經典中說: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 畏因,則不會造作殺因,就自然沒有殺的果報。 畏果,則只是徒勞地害怕畏懼,沒有一點利益。⠀

浙江餘姚的周善昌,自從歸依後,不吃葷腥。 因為明年正值他來操辦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的祭典,一向的祭品,都有固定的舊例,不許改革。 他預先與他的族叔祖楚瑺公,商議解決的辦法。 瑺公,是個明理通達的人,極為贊成。⠀

於是在冬至這一天,聚合族人通過決議,從明年起,以後祭祖,一概用素食祭品,不用葷腥,大家全都允許,永遠作為定例。請我寫序,使得後世子孫,以及見聞之人,各各實行真正的孝思,因此略說其中的所以然。


#印光大師簡介

印光法師(1861—1940),法名聖量,字印光,自稱常慚愧僧,又因仰慕佛教淨土宗開山祖師——當年在廬山修行的慧遠大師,又號繼廬行者。 大師對振興佛教尤其是淨土宗居功至偉,是對中國近代佛教影響最深遠的人物之一,在當代淨土宗信眾中的地位至今無人能及,被後世尊為蓮宗第十三祖,與 虛雲大師、太虛大師、弘一大師,合稱「民國四大高僧」。

《印光法師文鈔》: #祭祖用素序

食肉一事,大是怪事,但以習行既久,不知其非,反以為禮。 故祭天地,祭祖宗,奉父母,待賓客,皆以肉為表示誠孝恭敬之物。⠀

世間聖人,不說三世因果,六道輪迴之事理,亦隨順俗情而行,又復諄諄於仁民愛物之道。 推聖人愛物之仁,可知以肉表誠孝恭敬之非義也。⠀

夫表我誠孝恭敬,當以極慈祥清淨之物方可。 何可以豬,羊,雞,鴨,魚,蝦等極穢污之物,又復活活殺死。 此等諸物死時,其慘痛怨恨,難以言宣。 有仁心者,何忍以殺彼諸物,表我誠敬乎? 試思此之誠敬,為順理之誠敬乎,抑悖德之誠敬乎。⠀

仁人祭祖,尚求仁者之粟,今求屠劊之肉,是焉得為誠敬乎? 由是言之,殺生以祭天地,是逆天地好生之德,天神地祇,豈以此諸穢物為香潔,而歆饗之乎? 蓋祭者,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。 至於祭祖宗,奉父母,待賓客,當思有益於祖宗,父母,賓客,方為合理。⠀

今以極慘酷之殺業,為我致誠敬之表示,令祖宗,父母,賓客同膺殺禍,此之誠敬,是禍害,非誠敬也。 而況一切眾生,皆是過去父母,未來諸佛,不加救濟,反為表我之誠而加殺害乎?⠀

《梵網經》云:「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故六道眾生,皆是我父母。 而殺而食者,即殺我父母。」

《楞嚴經》云:「以人食羊,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,死死生生,互來相啖,惡業俱生,窮未來際。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, 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」

《入楞伽經·斷食肉品》云:「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在生死中,輪迴不息,靡不曾作父母,兄弟,男女,眷屬,乃至朋友,親愛,侍使,易生而 受鳥獸等身,云何於中殺之而食。」

世人只知現世,不知過去未來,故殺彼之身,充我之腹,以為理所應當。 若知其生生世世,互相酬償,及我與此諸物類,互為父母,兄弟,眷屬,互生;互為怨家對頭,互殺。⠀

勿道不敢自食,即祭天地,祖宗,奉父母,待賓客,亦不敢用肉。 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,謂天地神祇饗此,何異誣人食污? 祭祖,奉親,待客,何異殺過去祖宗,父母,賓客,奉現在祖宗,父母,賓客,又令祖宗,父母,賓客,永劫常受殺報乎?⠀

且勿謂人畜輪迴,渺茫難稽,史鑒所載,多難勝數。 即就近見聞,亦復不少。 固當深信,勿造殺業,以既造殺業,必受殺報。⠀

經云,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 畏因,則不造殺因,自無殺報。 畏果,則徒勞畏懼,了無所益。

——輯錄《印光法師文鈔》· 祭祖用素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