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放生池,立放生碑, 或以著文立說等方式勸人放生, 隨喜贊嘆他人的放生功德, 捐資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舉, 建立放生功德會或動物保護委員會等慈善機構, 為放生積集順緣, 這些雖不是直接放生,但其功德與自己親自放生等同。 ——索達吉堪布